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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意外险-尊驰无忧
保险条款:C00006032312022063019311俄罗斯专享会保险有限公司个人意外伤害保险(A款)
产品简介: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灵活选择,保障每一个家庭,根据投被保险人关系,最多可承保8人。一人投保,全家共享保额。
保障期限:1年

——————两代版——————

1、本保险承保6个月-60周岁(含),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仅承保近一年内居住中国境内(不包含香港,澳门和台湾)超过183天以上的中国籍被保险人,以及近一年内在中国境内(不包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居住超过183天,且持有有效居留证件的外籍人士及港澳台同胞。
2、本保险计划中的各项保险责任对应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的配偶、被保险人的子女共同分享。配偶、子女以保险合同成立时法律上认可的关系来确定其身份。

——————三代版——————

1、本保险承保年龄6个月-70周岁(含),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仅承保近一年内居住中国境内(不包含香港,澳门和台湾)超过183天以上的中国籍被保险人,以及近一年内在中国境内(不包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居住超过183天,且持有有效居留证件的外籍人士及港澳台同胞。
2、
61周岁(含)至70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涉及的身故、伤残、医疗费用及住院津贴相关保险责任的保险金额为保单上载明的对应责任保险金额的一半(50%),保险费维持不变。
3、本保险计划中的各项保险责任对应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的配偶、被保险人的子女、被保险人的父母、被保险人配偶的父母共同分享。配偶、子女及父母以保险合同成立时法律上认可的关系来确定其身份。

——————保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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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须知——————

1、 本保险的保险责任以相关保险条款的约定为准。为了保障您自身的权益,请仔细阅读理解保险合同的各项约定,尤其是免除保险人责任的约定。如果您对包括保险条款在内的合同内容存有任何疑问,您可致电400 888 2008询问保险合同各项规定,如未询问,则视同已经收到保险条款并对合同内容完全理解无异议。
2、 本产品由俄罗斯专享会保险有限公司承保,俄罗斯专享会保险有限公司在重庆、北京、浙江、宁波、广东、山东、四川、石家庄、天津、河南、云南设有分支机构,本产品的销售区域为中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
3、 俄罗斯专享会保险有限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监管要求,详情可在俄罗斯专享会保险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的“公开信息披露”处查阅。公司官方网站地址:/。
4、 俄罗斯专享会保险(以下简称公司)收集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证件号、手机、邮箱、住址等,我们保证收集到的以上信息只用与向客户提供服务及提高服务品质。俄罗斯专享会保险对上述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并会采取各种措施保证信息安全。
5、 诚信是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如进行保险欺诈活动,保险欺诈者将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最高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的刑事处罚)、行政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将会受到15日以下拘留、5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6、 两代版:本保险承保6个月-60周岁(含),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仅承保近一年内居住中国境内(不包含香港,澳门和台湾)超过183天以上的中国籍被保险人,以及近一年内在中国境内(不包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居住超过183天,且持有有效居留证件的外籍人士及港澳台同胞,但不承保古巴、伊朗、叙利亚、北朝鲜国籍的任何人员。
7、 两代版:本保险计划中的各项保险责任对应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的配偶、被保险人的子女共同分享。配偶、子女以保险合同成立时法律上认可的关系来确定其身份。
8、 三代版:本保险承保年龄6个月-70周岁(含),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仅承保近一年内居住中国境内(不包含香港,澳门和台湾)超过183天以上的中国籍被保险人,以及近一年内在中国境内(不包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居住超过183天,且持有有效居留证件的外籍人士及港澳台同胞,但不承保古巴、伊朗、叙利亚、北朝鲜国籍的任何人员。
9、 三代版:61周岁(含)至70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涉及的身故、伤残、医疗费用及住院津贴相关保险责任的保险金额为保单上载明的对应责任保险金额的一半(50%),保险费维持不变。
10、 三代版:本保险计划中的各项保险责任对应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的配偶、被保险人的子女、被保险人的父母、被保险人配偶的父母共同分享。配偶、子女及父母以保险合同成立时法律上认可的关系来确定其身份。
11、 在保险期间内,60周岁(含)以下的被保险人因乘坐或驾驶机动车发生单车事故(单车事故为仅机动车单方,无其他事故当事方的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在驾驶或乘坐电动自行车或摩托车(含电动)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溺水,并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伤残的,保险人按照已生效的主险合同和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对应的保险金额减半给付保险金。

12、 本保险仅限从事《2022版个人职业分类表》中列明的1~4类职业的人员投保。如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职业变化,以其出险时实际从事的职业类别为准。投保填写个人信息时需要选择自己的对应职业,以作为理赔判定是否属于越级职业等级投保的依据。本保险不承保以下职业人员:矿产资源作业,水上水下作业,电力高电压作业,森林砍伐作业,化工、有毒及危险物质生产运输,水上运输,机械设备制造加工操作,金属/合金冶炼操作,海洋、特种养殖作业,救灾抢险、消防爆破、缉毒及防爆警察,潜水,拳击或足球职业运动员,货车司机、海外务工人员、农业生产人员、农林专用机械操作与服务人员、畜牧业生产人员、渔业生产人员、渔业捕捞人员、渔业加工人员、客运车司机及服务员、货车司机、混凝土混合机操作员、负责人(实际监工、领班或亲自参与建筑或施工作业)、人力三轮车夫、驾驶两轮或三轮车从事外卖送餐的人员及《2022版个人职业分类表》中列明的不承保的职业。
13、 根据中国保监会规定,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保险金额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按以下限额执行:对于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对于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航空意外和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责任对应的死亡保险金额不受此限制。
14、 本保险中医疗费用和住院津贴仅承保中国境内(不包含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发生的治疗。
15、 被保险人因动物咬伤、抓伤等意外事故导致的治疗费用(如狂犬疫苗、破伤风等)单次事故赔偿限额为300元。
16、 本保险中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驾乘时意外伤害医疗费用、燃气意外医疗费用,使用社保或其他商业保险先行赔付的,剩余部分在社保范围内按100%的比例赔偿;如未使用社保或其他商业保险先行赔付的,每次事故免赔100元,按社保范围内80%的比例赔偿。
17、 本保险中的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和驾乘时意外住院津贴责任,每次事故免赔3天,无需手术治疗的,单次最长5天为限;手术治疗的,单次最长20天为限,全年累计不超过180天。
18、 本保险被保险人就诊医院需为二级或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医院,但保险人不承担被保险人在1)北京市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区所有医院;2)江苏省的徐州市、南通市所有医院;3)天津市的滨海、静海地区所有医院;4) 辽宁省的铁岭市所有医院、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0五医院、阜新市中医医院、阜新市中心医院、辽宁省中医医院;5)吉林省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长春市中医院、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四平市梨树县第一人民医院、四平市中医医院、吉林省中医医院、吉林通化市人民医院,长春市中心医院;6)黑龙江省中医医院、牡丹江市中医医院;7)河南省的信阳市所有医院、开封市所有医院、洛阳市中心医院、洛阳市第十一人民医院、洛阳市第二中医院、洛阳东方医院(河南科技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洛阳市新安县人民医院、焦作市博爱县中医院、郑州市中牟县中医院、新乡市中医院、新乡市原阳县中医院、新乡市原阳县人民医院、新乡市第二人民医院、商水县人民医院、濮阳市中医医院、濮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濮阳市人民医院、濮阳县人民医院、通许县中医院、安阳市内黄县的所有医院;8)山东省的禹城市、栖霞市、潍坊市高密县的所有医院、青岛市即墨区中医医院、莱阳市中医医院、济宁市金乡县人民医院、威海市文登整骨医院、滨州市中心医院、烟台市中医院、荣成市中医院、威海市文登整骨医院、鱼台县人民医院;9)河北省的青县、青龙县、东光县、邯郸市馆陶县人民医院、承德市兴隆县中医院、兴隆县中医医院以及廊坊市的三河市、固安县、香河县、广阳区、霸州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安次区、永清县、大城县所有医院;10)四川省的宜宾市所有医院、邛崃市医疗中心医院、内江市中医医院、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雅安市雨城区人民医院、雅安市第二人民医院、绵阳市人民医院;11)贵州省的遵义市绥阳县中医院;12)广东省的湛江市第二中医医院、茂名市电白区人民医院;13)湖南省的衡阳市中医正骨医院;14)安徽省的宿州市中医医院、宿州市第三人民医院;15)甘肃省的宁县人民医院、民勤县人民医院;16)福建省的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南平第一医院发生的全部医疗费用,并且不予给付在上述医院住院的住院津贴。
19、 被保险人因椎间盘膨出或突出造成医疗费用支出,保险公司不承担医疗费用、住院津贴的赔偿责任。
20、 本保险不承保3米以上的室内及室外的高处作业。被保险人在从事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3m以上(含3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时发生的保险事故属除外责任。高处作业:以《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608-2008中的定义为准)。
21、 本保险不承保被保险人任何直接或间接由于前往或途经阿富汗、缅甸、北朝鲜、古巴、刚果民主共和国、伊朗、伊拉克、利比里亚、苏丹、叙利亚以及投保时已经处于战争状态或已被宣布为紧急状态的国家或地区,及其他遭受联合国决议制裁、禁止、限制的国家或地区或遭受美国、英国、欧盟的贸易或经济制裁的国家或地区,或在上述国家旅行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
22、 如被保险人投保时已有或正在向其他保险公司申请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且各类意外身故责任(不包含航空意外险保额)的累积保额超过300万人民币的,则不能投保本保险产品,否则俄罗斯专享会保险有权拒赔,并退还全额保费。
23、 本保险燃气家庭财产部分保障仅承保被保险人及连带被保险人所有的自有房屋,理赔时须提供房产证明。燃气家财损失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500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万元。
24、 本保险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残疾责任对被保险人作为乘客在乘坐民航客运班机、轮船、轨道交通工具、营运客车(含网约车,不含营运货车)期间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责任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承担保险责任。
25、 本保险约定承保的营运汽车包括使用符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的网约车服务。网约车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
26、 在同一保险期间内,每位被保险人仅限投保本保险一份。若任一被保险人由保险人承保多份本计划的,保险人有权对超过一份的计划按退保予以处理。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投保的计划超过一份的,保险人对于超出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27、 本保险不承保甘孜州、凉山州、阿坝州、宜宾地区。
28、 被保险人因单方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的,除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索赔资料外,保险金申请人还应提供尸检报告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意外事故证明。保险金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材料,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该申请的真实性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9、 本保险中的伤残适用《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JR/T0083-2013)规定的评定原则对伤残项目进行评定,并按评定结果所对应该标准规定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伤残等级一级至十级对应的给付比例分别为:100%、90%、80%、70%、60%、50%、40%、30%、20%、10%。
30、 俄罗斯专享会保险有限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监管要求,详情可在俄罗斯专享会保险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的“公开信息披露”处查阅。公司官方网站地址:/
31、 本保险提供医疗关怀服务,包含电话医学咨询、专业法律咨询、专业心理疏导、专业理赔指导、住院费用垫付、护工服务、随行儿童返回常居住地服务、院后家庭帮手服务、院后康护指导书。温馨提醒:如需要请拨打24小时服务电话:400 0094 662。
32、 电话医学咨询:(一)专业的授权医生通过电话在第一时间指导现场医疗急救,提供现场医疗常识和心理支持;(二)日常急救指导:简单的日常常见意外伤害急救指导,如扭伤、轻微的烫伤、软组织拉伤等;(三)日常常见病咨询:提供病情的咨询和建议;(四)日常常用药的咨询;(五)医院检验报告常识咨询。
33、 专业法律咨询:专业律师服务团队提供专业法律援咨询服务,就日常生活中的纠纷给予法律建议。
34、 专业心理疏导:(一)青少年心理咨询:心理咨询师对咨询者(青少年及其监护人)进行线上一对一进行沟通;(二)学习问题(含考试综合症、厌学、学习困难等);(三)行为障碍(含自闭症、品行障碍等);(四)青春期(含未成年早恋、青春期叛逆、网瘾等);(四)神经症(含强迫症、抑郁症、焦虑症等)
35、 专业理赔指导:一对一专人对接,提供专属理赔服务,提供理赔案件进展通知,以及理赔问题解答,为客户提供专业理赔指导。
36、 住院费用垫付:经救援机构授权医生判定,对于属于主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并确有需要的住院医疗费用,救援机构最迟在被保险人住院后的48小时内向医院提供不高于保险单载明限额的担保或垫付。
37、 护工服务: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住院生活不能自理无人照顾时,经得救援机构许可,救援机构可安排一名护工前往医院照顾被保险人5天。转入康复病房不在服务范围之内。
38、 随行儿童返回常居住地:被保险人在远离常居住地160公里以上,发生意外事故受伤住院导致随行儿童无人看管,拨打客服电话,可委派专人前往事发地将儿童护送至常住地或亲属所在地。
39、 院后家庭帮手服务:被保险人出院到家后,因术后需卧床休养或因行动能力受限须卧床且无人照顾时,根据自身需要提出申请,服务机构在评估被保险人病情后,可安排专业家政人员为其提供连续3天每天2小时的家政服务含:卫生保洁、洗衣熨烫、宠物饲养等服务。
40、 院后康护指导书: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受伤并住院,服务机构专业团队在获取必要的医学资料后,针对被保险人的日常生活照料、基础并发症预防、辅具适配、居家环境注意事项、体质恢复营养、疾病康复促进、个性化风险预防等定制详细的《院后居家康护指导书》。并致电被保险人或其家属,对其《院后居家康护指导书》进行详细讲解。如被保险人在居家康复过程中遇到与《院后居家康护指导书》相关的问题,可通过预约进行咨询,服务机构专业团队将为被保险人提供远程咨询与指导。

——————保险责任及免责条款——————

更多详情请阅读:
C00006032312022063019311《俄罗斯专享会保险有限公司个人意外伤害保险(A款)条款》
H00006032322016112920541
《俄罗斯专享会保险有限公司附加个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A 款)条款》
H00006032322016112920551
《俄罗斯专享会保险有限公司附加个人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A 款)条款 》
C00006032312020102700771
《俄罗斯专享会保险有限公司交通工具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
H00006032322016112920501
《附加个人交通意外伤害保险(A款)条款》
H00006032322016112920511
《附加个人交通意外伤害医疗保险(A款)条款》
H00006032322016112920521
《附加个人交通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A款)条款 》
C00006032112020082800361
《俄罗斯专享会保险有限公司居民水电气家庭财产保险条款》
C00006032522020082800351
《俄罗斯专享会保险有限公司居民水电气家庭财产保险附加居民电气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
C00006032322016100999031
《个人意外伤害险附加制裁国家限制及除外国家(A款)条款 》
H00006032322016112923271
《俄罗斯专享会保险有限公司意外险高空作业除外特约 》
C00006032522020081102541
《俄罗斯专享会保险有限公司个人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椎间盘膨出或突出除外责任特约条款 》

并敬请特别留意《免责条款》。如发生保险事故,请立即联系俄罗斯专享会保险24小时全国理赔报案电话:400 888 2008。

——————投保声明——————

1、投保时,本投保人已就该产品的保障内容以及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进行了明确说明,并已征得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投保,被保险人已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
2、本投保人兹声明所填信息属实,并知道如果投保信息不真实,保险公司将有权拒赔,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本投保人填写的所有投保材料均已如实填写,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同意以上述材料作为订立保险合同依据。

3、本投保人确认已收到保险人提供的本次投保需要的各保险条款并进行了仔细阅读,确认已收到保险公司提供的该产品详细保险条款并进行了仔细阅读,保险人已就保险条款全部内容进行了解释说明,就其中的责任免除(包括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条款、特别约定等条款、免赔额(率)、比例赔付等免除或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的概念、内容和法律后果作了明确说明。本人了解并接受包括有关责任条款及免除、减轻保险人责任条款、犹豫期、费用扣除、退保、保险单现金价值、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的内容等重要事项。本投保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条款全部内容,申请投保的依据。
4、本投保人已明确了解该保险合同的成立、生效是以保险公司出具保单为准,确认非以支付保费为保险合同的成立要件。
5、本投保人已明确并接受本计划的承保机构、承保、保全变更、退保和理赔办理方式及退保、理赔金支付方式。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本人接受保险公司提供的电子保单作为保险合同成立生效的合法有效凭证,具有完全证据效力。
7、本人同意保险人为本保险之目的收集投保所载的个人信息(该信息不论是从本次投保行为或其他途径所获取),并进一步同意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次投保所载的个人信息可由保险人及其关联公司、保险人因服务必要而委托的第三方(不论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持有、转移及用于处理与本投保单有关事宜或提供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核保、理赔、再保险安排、宣传及推广保险人之保险产品或服务、履行反洗钱职责等 。